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之分。案件不同,被害人谅解,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免除刑事处罚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公诉案件被害人谅解事实上,公诉案件被害人谅解的不一定能致使犯罪嫌疑人免除刑事处罚,因为这时是国家机关(检察院)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是不受被害人影响的。被害人是否原谅犯罪嫌疑人,都不会影响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追究其刑事责任。自诉案件被害人谅解的可撤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3种观点: 生活中,犯了罪,有些人认为只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谅解,就没事了,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然而,这种看法并不正确,犯了罪并非被害人谅解就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有的案件能,有的案件不能。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之分。所谓“公诉案件”,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的公诉的案件,而“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案件不同,被害人谅解,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免除刑事处罚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使犯罪嫌疑人免除刑事处罚,因为这时是国家机关(检察院)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实际是不受被害人影响的。被害人是否原谅犯罪嫌疑人,都不会影响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追究其刑事责任,该起诉的还是会起诉,可以不起诉的也依然不起诉。当然了,检察院在决定书是否起诉犯罪嫌疑人时,也是要充分考虑被害人的意见的,在某些案件中,被害人的意见对是否起诉犯罪嫌疑人有着重要的影响。对犯罪嫌疑人而言,无论最终是否可以免除刑事处罚,至少法院判刑量刑时,都有获得酌情从宽处罚的机会。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没有到法院起诉的,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下列3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等。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构成故意伤害罪,获得对方谅解还会判刑。但是取得对方谅解,在量刑时可以对被告人予以从宽处理,至于具体的刑期,则还应由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实际情况来依法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种观点: 故意伤害他人罪可以和解,具体如下:1、如果是刑事案件,被害方同意和解并要求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因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也不会撤销案件,但可以得到对方的谅解,双方和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2、如果属于轻伤案件,又认定为从犯,再认真悔罪、积极赔偿、得到对方谅解,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给予治安处罚,给予非拘留等治安处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放人,如被处以治安拘留的,则从拘留期限到期后放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没有法定的减刑情节的情况下,该谅解书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就成了重要的答辩工具。刑事谅解书的作用,有利于当事人争取减刑的机会,刑事谅解书属于是法律中的酌定情节,也就是一种社会的效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1种观点: 强奸罪,如果受害人在法庭上说原谅了罪犯,能否减轻刑罚?如果不能,怎样才能帮他减轻刑罚?被害人谅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罚,而不能免于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那么强奸罪有什么特征呢? 强奸罪具有以下特征: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妇女罪。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抚养关系、从属关系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等等。“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无法抗拒的手段,如假冒为妇女治病而进行奸淫的;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的;将妇女灌醉、麻醉后进行奸淫的等等。以上就是对于强奸罪,如果受害人在法庭上说原谅了罪犯,能否减轻刑罚?如果不能,怎样才能帮他减轻刑罚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若被害人选择谅解,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但是,如果是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3种观点: 被害人原谅能轻判。如果被害人原谅的,法院会酌定从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判处,而被害人的宽恕属于酌定的从轻量刑情节。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害一方同意不告是否还用判刑故意伤害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判处。二、盗窃如何减轻处罚1、退赃、退赔。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2、盗窃罪中酌定减轻处罚的情节: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轻处罚。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3、积极赔偿受害人。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4、当庭自愿认罪。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5、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6、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对于初犯、偶犯,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从轻、减轻处罚。另外,被告人实施犯罪的动机、手段、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一贯表现等因素也会影响到量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减轻处罚。7、未成年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8、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9、聋哑人或盲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0、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11、坦白。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1种观点: 被害人原谅了不一定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是公诉案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只可以从宽处罚,最后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自诉案件,则可以免除处罚。一、为什么诈骗后退款了还要判刑由于诈骗罪是刑事犯罪,是进行公诉的案件,因此构成本罪的就算退还了赃款,依旧会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要坐牢的。但退还赃款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会根据实际案情作出刑事处罚。如果诈骗行为情节轻微的,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法院甚至可以依据案情作出无罪的判决。二、派出所调解结案后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吗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害人一般不会违反协议。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并不因取得被害方谅解,就直接无罪释放。但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理。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公诉案件,即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二家和解了,法院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有了谅解书法院怎么样判有了刑事谅解书,在量刑上就会酌定减轻、从轻。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谅解书不可以免除刑事责任,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谅解书只是酌情从轻判决的一个情节,具体怎么判还要法院结合其他具体案情和律师的辩护来综合确定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3种观点: 被害人原谅了可以免除处罚吗生活中,犯了罪,有些人认为只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谅解,就没事了,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是,这种看法并不正确,犯了罪并非被害人谅解就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有的案件能,有的案件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犯罪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之分。所谓“公诉案件”,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的公诉的案件,而“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案件不同,被害人谅解,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免除刑事处罚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公诉案件被害人谅解事实上,公诉案件被害人谅解的不一定能致使犯罪嫌疑人免除刑事处罚,因为这时是国家机关(检察院)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实际是不受被害人影响的。被害人是否原谅犯罪嫌疑人,都不会影响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追究其刑事责任,该起诉的还是会起诉,可以不起诉的也依然不起诉。当然了,检察院在决定书是否起诉犯罪嫌疑人时,也是要充分考虑被害人的意见的,在某些案件中,被害人的意见对是否起诉犯罪嫌疑人有着重要的影响。对犯罪嫌疑人而言,无论最终是否可以免除刑事处罚,至少法院判刑量刑时,都有获得酌情从宽处罚的机会。自诉案件被害人谅解的可撤案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没有到法院起诉的,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下列三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等。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于自诉案件,要是犯罪嫌疑人获得被害人原谅,不到法院起诉或到法院撤案的,就不会被法院判刑,实则就是免除了刑事处罚。最后,不管争取到被害人谅解,最后是否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对犯罪嫌疑人而言,都是好事,至少有获得法院从宽处罚的机会。建议涉嫌犯罪的,最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要是由于各种原因不便处理的,可找个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理,尽最大可能将事情处理妥当。
第1种观点: 1、被告人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能否免除处罚,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条一、打伤妇女至轻伤能治安处罚吗打妇女造成其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打人者一般是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是治安处罚。但如果打人者进行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鉴于打人者认罪态度,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给予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若被害人选择谅解,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但是,如果是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3种观点: 生活中,犯了罪,有些人认为只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谅解,就没事了,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然而,这种看法并不正确,犯了罪并非被害人谅解就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有的案件能,有的案件不能。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之分。所谓“公诉案件”,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的公诉的案件,而“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案件不同,被害人谅解,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免除刑事处罚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使犯罪嫌疑人免除刑事处罚,因为这时是国家机关(检察院)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实际是不受被害人影响的。被害人是否原谅犯罪嫌疑人,都不会影响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追究其刑事责任,该起诉的还是会起诉,可以不起诉的也依然不起诉。当然了,检察院在决定书是否起诉犯罪嫌疑人时,也是要充分考虑被害人的意见的,在某些案件中,被害人的意见对是否起诉犯罪嫌疑人有着重要的影响。对犯罪嫌疑人而言,无论最终是否可以免除刑事处罚,至少法院判刑量刑时,都有获得酌情从宽处罚的机会。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没有到法院起诉的,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下列3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等。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1种观点: 被害人原谅了不一定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是公诉案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只可以从宽处罚,最后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自诉案件,则可以免除处罚。一、为什么诈骗后退款了还要判刑由于诈骗罪是刑事犯罪,是进行公诉的案件,因此构成本罪的就算退还了赃款,依旧会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要坐牢的。但退还赃款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会根据实际案情作出刑事处罚。如果诈骗行为情节轻微的,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法院甚至可以依据案情作出无罪的判决。二、派出所调解结案后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吗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害人一般不会违反协议。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并不因取得被害方谅解,就直接无罪释放。但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理。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公诉案件,即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二家和解了,法院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有了谅解书法院怎么样判有了刑事谅解书,在量刑上就会酌定减轻、从轻。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第2种观点: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原谅了不可以免除处罚。只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犯罪人免予刑事处罚。但是犯罪分子被免除处罚的,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如果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宽恕的,能从轻处罚。被害人的宽恕属于酌定的从轻量刑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判处。一、刑法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什么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再行判处。二、刑事口供不一样该怎样办法院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口供不是关键的因素,关键看其他证据。只要有其他证据支持犯罪事实存在,司法机关就可以根据犯罪事实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判之后结案。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口供不一致的,法院会对口供进行调查,如果无法确定口供的真实性的,不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三、累犯判刑六个月要加刑几个月看具体情况定。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1种观点: 有谅解书是否可以免于刑事处罚,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案情比较轻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2、如果案情较为严重,有谅解书,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如下:1、针对的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2、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而刑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国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3、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4、处罚种类不同。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驱逐出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第五,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交通事故造成的重伤构成犯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家属要积极赔偿,得到受害人家属的理解,取得受害人谅解书的,可以从轻处罚,判缓刑的可能性很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十八岁以下的人、孕妇和七十五岁以上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轻微;2、悔改;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经法院受理后至尚未判决前,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可以向法院递交和解协议书,同时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同意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理;该协议书经法院认可,即可生效。受害人谅解被告人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不能免罪。已经被判罚了。有被害人的谅解书,不是可以减刑的条件。只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等表现才能够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